是这样的:交通事故,当事人给高陵一家私人汽车运输公司送车,3月16日下午在途径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240省道湖阳镇新店路段时与同行的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,对方死亡,且对方为酒驾,事发后当事人当天已被拘留至今,5月6日刑事、5月11日共开了两次庭,判决书至今未下达,第二次开庭结束后,公司请的律师去当地县法院打听的消息是判实刑6个月,不知是律师要钱我们家属没给还是怎么回事,怎么会判刑呢?对方家属在4月1日已收到补偿费三万元,谅解协议书也签过了,并且提交到交警队了,怎么还会是公司所请的律师说的这样的结果,其律师说的判刑原因是家属态度差,让人很费解???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在5月5日才收到河南唐河县的外调材料,材料已寄送过去了,不知判决书没下达是否是这个材料还没收到的原因?麻烦您!像这样的交通事故一般会判怎样的结果? |